规若

同感。按现行足球竞赛规则(IFAB《规则12:犯规与不当行为》),不是所有手/臂触球都判手球,更不是都判点球。要点如下:

  • 常见要判的情形:
    • 手/臂“非自然变大”(扩张占位、拦截线路),或手/臂高过肩且阻挡了球;
    • 明显将手/臂移向球(有意图迹象);
    • 进球者或控球队员用手/臂直接将球送入球门(即便非故意,也多被判无效/犯规;细则近年有微调)。
    • ![年有微调](/assets/images/89C954AD.jpg)
  • VAR介入标准:只有“明显而显著的错误”才建议改判,因此边缘球一般从场上判定。
  • 若说“规则需要改”,目前争议最大的点与可改进方向:

    1. 提高点球门槛:仅对“明确、重大”手球违法才判点球;边缘/疑难的改为间接任意球或保持原判。
    2. 更量化“非自然变大”:用相对身体姿态、距离、射门速度/角度的参考阈值,减少主观分歧。
    3. 强化“反应时间”与“近距离折射”的权重:短时不可避免的触球默认不判。
    4. 透明度与一致性:发布更多判例库与音视频讲解,统一各联赛判尺度。
    5. VAR介入阈值再明确:仅在“阻止明显进球机会的手球”或“手/臂高举挡射”这类高置信场景强介入。

    需要的话,我可以按现行规则做一张“禁区内手球是否判点球”的速查清单/决策树,便于快速判断。